海南渔业系统一副厅级干部收受16人450余万感谢费被判15年

2015-06-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1534℃

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6人感谢费453万元。 今天,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李年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一审判决后,李年佑表示考虑之后,是否提出上诉。

据指控,今年54岁的李年佑,1994年至2014年先后任海南省交通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海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在1995年至2013年期间,李年佑在海南省交通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交通线路营运许可以及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等事项中,为徐某某、邓某某、孙某某等16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4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