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樊志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在2000年前后,向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的曹鉴燎贿送一幢价值千万的豪华别墅。该案涉及曹鉴燎和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面对检方指控,樊志华表示认罪。
别墅出售售得房款1770万元
根据检方起诉,1996年至1999年期间,被告人樊志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巨额财物,一共有两宗犯罪事实。
第一宗是向曹鉴燎赠送豪宅,该豪宅1998年就价值近千万元人民币。曹鉴燎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起诉书中称,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为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即天河东圃小新塘工业园)土石方工程、春岗山土石方工程、广汕路三宝墟沙河教师新村土建工程、天河区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以及其与广州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合作开发该公司195亩土地商业住宅楼项目,请求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鉴燎向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另案处理)打招呼,给予其帮助。在曹鉴燎、何继雄的帮助下,樊志华挂靠沙河建筑公司承揽上述工程并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商业住宅楼协议。
为感谢曹鉴燎的帮助,樊志华于1998年以人民币983.806万元价格购买了位于番禺区钟村镇祈福新村豪庭西路20号的别墅一幢,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为掩饰上述犯罪事实,当时该别墅登记在樊志华名下。
2004年前后,曹鉴燎曾多次带其情妇到该套别墅居住。
2005年9月,曹鉴燎要求樊志华协助曹博斌(曹鉴燎妻弟)办理该套别墅的过户手续,后该幢别墅过户到曹鉴燎岳母名下。
2009年12月,曹博斌按照曹鉴燎的指示将该别墅出售,售得房款1770万元。
向何继雄贿送丰田小汽车
第二宗是向何继雄贿送价值39.0894万元的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
起诉书中称,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通过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何继雄向沙河镇政府、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打招呼,采取挂靠沙河建筑公司的方式,承揽了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土石方工程、春岗山土石方工程、广汕路三宝墟沙河教师新村土建工程、天河区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
为感谢何继雄在上述事项上的帮忙,樊志华于1997年7月通过何继雄亲属袁某(另案处理),贿送何继雄白色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9.08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