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
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院获悉,16日,郴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刘岳辉被控涉案逾千万元,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2014年5月,湖南省纪委对刘岳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同年8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15年5月10日,刘岳辉被郴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岳辉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副主任、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612万余元。1996年至2014年5月9日,尚有739万余元人民币、5.9万元港币、4000美元、4000欧元无法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岳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一天开庭审理,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将依法择期宣判。
刘岳辉简历
刘岳辉,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处处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4年4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处副处长
1997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0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离退办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5年7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处处长
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2007年1月至2012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年6月起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4年5月,因涉嫌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2014年8月,免去刘岳辉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5年5月10日,依法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