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对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违规以超市购物卡形式发放福利费,该站站长彭贵海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市质监局特检所工程师钟世伟擅自改变会议决定,自作主张将劳保用品购买成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职工,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该所所长周应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该单位公款购买购物卡行为表示默认,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姚茂刚,在任该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期间,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德江县潮砥镇卫生院以到荆角乡卫生院学习交流为名,用公款在县城就餐消费475元,该院院长田茂如被诫勉谈话,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5、德江县第四小学以相关部门到学校检查工作为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用公款聚餐消费419元,该校校长王连凤被诫勉谈话,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6、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黑獭乡民政办崔可可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被诫勉谈话,费用由个人承担。
以上6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购物卡,有的违规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执行,做到敢抓敢管、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继续抓住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以啄木鸟精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