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科员贪污公款上千万受审

2015-06-25 来源:法制网 热度:2284℃

6月23日上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海洋贪污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海洋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1300余万,用于个人挥霍。

起诉书指控,2010年5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刘海洋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及机关党委工作期间,利用经手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职务之便,采取让刘祥逢(另案处理)等人虚开发票,或自己虚开发票,虚列报销单据、虚开借据并伪造相关领导签名的手段,骗取公款13895150.6元,用于个人挥霍。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就犯罪原因、犯罪手段、赃款去向等问题向被告人刘海洋进行发问,并展示了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认为刘海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后果特别严重,建议判处刘海洋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告人刘海洋在自行辩护中无异议。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具有供述同种较重罪行、客观环境影响等法定、酌定情节,建议法庭对刘海洋从轻处罚。

法庭将对该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