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某村支书截留危房改造资金、冒领虚报公款获刑

2015-06-2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93℃

近日,安徽省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村党总支书记祝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危房改造资金、冒领公款、虚报招待费一案,经金寨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由金寨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42岁的祝某某,自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一直担任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村党总支书记。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祝某某在为本村祝学武、祝宏涛等10人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时,利用他们不知道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的漏洞,擅自截留上述10人部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万余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在2013年6月28日,祝某某以项目资金支出名义从村“三资”账上冒领了6157.63元,用于其个人还账。

另查明,祝某某还将自己个人用餐消费及私人的招待用餐消费合计6608元,拿到村“三资”账上进行报销,并占为己有。上述涉案赃款,祝某某在案发后已全部退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某利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职务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在2012年至2013年油坊店乡某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私自截留非法侵占祝学武等10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余元;又利用其担任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核村“三资”账目的职务便利,采取冒领、虚报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合计近1.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祝某某在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涉案赃款,并当庭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以贪污罪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