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一起村支书涉嫌挪用公款百万元大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现年49岁的胡某于2010年3月任汉川市经济开发区马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里按相关程序将公款100万元借给当地企业华清水泥厂使用,约定用款期限一年、年息8%。快到期时,犯罪嫌疑人胡某私下对村主任胡昌某、副主任熊诗某提出,此款到期后转给他个人使用,在村里还是挂华清水泥厂的债务,由他以华清水泥厂的名义付息给村里,此后胡某带胡昌某、熊诗某到华清水泥厂找到厂长任某某将100万元转到犯罪嫌疑人胡某个人帐上从事营利活动。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在任汉川市经济开发区马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2年1月,负责汉川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对该村拆迁房屋农户协调工作,在拆迁过程中汉川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委托汉川志翔建筑公司暂时支付给胡某协调费70000元,用于拆迁农户的安抚、协调工作,但是犯罪嫌疑人胡某领取此款后除发给马庙村村民程某10000元、郭某8000元外,余款52000元被其侵吞。
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