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通报1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5-06-29 来源:中新网 热度:1429℃

日前,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要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套取、贪污、截留、挪用等行为,严肃查处土地征收流转方面贪污、截留、挪用补偿资金和失地农民保险等问题,严肃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吃拿卡要、克扣刁难、索贿受贿、套取冒领和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教育医疗方面乱收费、以权谋私、克扣资金、贪污挪用、收“红包”、吃回扣等问题,严肃查处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方面克扣、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侵吞集体收益、私分滥发、损公肥私和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等问题,严肃查处“四风”方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等问题,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张掖市通报的11起典型案件:

甘州区安阳乡挪用、滞留专项资金案。安阳乡政府挪用群众改厕项目资金39.36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楼工程修建款,将本乡中药材推广种植及渠道建设扶贫专项资金10.4万元长期滞留未及时发放。甘州区纪委给予安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士雄党内警告处分。

甘州区西街小寺庙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娜利用职务之便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案。胡娜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不符合条件的公婆申领临时低保3000元、申报获得88.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一套。甘州区纪委给予胡娜党内警告处分。其公婆获得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收回,临时低保3000元已退。

临泽县蓼泉镇蓼泉村原两委班子成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金案。蓼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徐生筠、副书记王福德,村委会主任魏录、原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李福忠,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产收益资金、国家良种补助资金共计9000元,虚报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216000元用于村务支出。临泽县纪委给予徐生筠开除党籍处分;蓼泉镇党委给予魏录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王福德、李福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侵占的国家和集体资金已依法追缴县财政。

原临泽县鸭暖乡古寨村文书兼报账员王宏天失职案。王宏天将收取的13户到龄农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17700元挪作他用,导致部分农户不能及时领取社会养老金,造成损失5369.66元。原鸭暖乡党委给予王宏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资金。

高台县骆驼城镇红新村村干部变相领取补贴、私设“小金库”案。红新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文做主,以4名村干部名义与承包该村集体土地的王朝生签订虚假土地流转合同,变相领取良种补贴款9276元归村干部个人所有;陈立文和村委会主任张喜将收取的玉米制种服务费49667.27元放在账外使用。骆驼城镇党委给予陈立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喜党内警告处分。

高台县新坝镇楼庄村四社社长李生万违纪案。李生万在高台县元红路改建工程道路修建过程中,收受承包商赵永锋现金2000元。新坝镇党委给予李生万党内警告处分。

山丹县清泉镇北滩村违规滞留草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案。北滩村扣留移民区六至十社社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93.31934万元,除陆续返还农户19.2303万元外,支出77.5万元用于本村公益事业,剩余96.58904万元长期滞留村委会账上没有及时发放。清泉镇党委给予北滩村党支部书记武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丹县霍城镇农技站站长周建忠非法占有补贴资金案。周建忠在发放本镇刘庄村油菜种子补贴款过程中,截留补贴资金4557元据为己有。山丹县纪委给予周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民乐县新天镇钱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文等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案。钱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文、村委会主任李祥、文书钱玺、村经济联合社社长李伟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款46000元,其中8200元被4人私分。民乐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文、钱玺、李祥、李伟年开除党籍处分。

肃南县祁丰藏族乡文殊村原党支部书记朵玉山侵占村集体资金案。朵玉山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野马大泉退牧还草工程施工期间,私下承揽工程后低价转包给别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6490元。肃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朵玉山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2011年11月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违纪资金没收上缴县财政。

肃南县康乐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乱收费案。康乐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三联单收取救护车使用费13345元,存放在单位财务人员手中私设“小金库”。肃南县监察局给予康乐乡中心卫生院院长张建国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