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涉受贿重婚被提起公诉

2015-06-30 来源:最高检 热度:2873℃

南京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副厅级)涉嫌受贿、重婚犯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姜明。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明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溧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姜明简历

姜明,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1990年8月--2001年4月先后任江苏省南京市委农工部集体资产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市委农工办秘书处处长等职务

2001年4月--2002年11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2002年11月--2004年7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副县长、党组成员

2004年8月--2007年11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11月--2008年6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

2008年6月--2009年1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9年1月--2011年12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2月--2012年3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县长

2012年3月--2013年4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4月--2014年8月 任中共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1月9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补选姜明为溧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2年3月24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姜明当选为溧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16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江苏省委、南京市委对溧水县委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决定:姜明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