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侦部门开展“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以来,阜平县检察院结合该县实际,迅速侦破一起村干部伙同养殖户贪污“细胞工程”扶贫款的案件。
经查,2012年6月14日阜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该县大台乡某行政村安排“细胞工程”养鸡项目扶贫资金9万元。2012年12月18日该村村委会对养鸡项目申请验收,该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与养鸡户樊某合谋后,将14户养鸡户的名单(实际该名单中只有樊某等四户为养鸡户)上报给阜平县“细胞工程”验收小组,2013年2月4日阜平县财政局将该村养鸡水利配套资金2万元拨付到大台乡财政所,同日王某将这2万元支取,非法占为已有。2013年2月7日县财政局养鸡项目资金7万元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存入14户养鸡户的“一卡通”账户,每户5000元,樊某支取了9户虚假养鸡户银行卡账户中的养鸡项目资金共计4.5万元,被二人非法占为己有。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