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新华书店工作近30年的总经理,伙同副总经理和两任财务科长,将一个老牌传统书店“掏空”,退休后本想颐享天年,却被揪出追责。记者从淮南市中级法院获悉,这一腐败窝案,经淮南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尘埃落定。
淮南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淮南新华书店原总经理张保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同案受审的淮南新华书店原副经理蔡如德,两任计财科科长娄敏、钱国阳,分别被以贪污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书店元老伙同员工侵吞公款633万元买房
今年68岁的张保和于1986年10月开始担任淮南市新华书店经理, 2003年2月至2012年5月任淮南新华书店总经理,之后顺利退休。淮南新华书店原副总经理蔡如德于2003年8月退休,后又在淮南新华书店留用工作至2009年年底。娄敏于1992年4月开始担任淮南新华书店财务科科长,2003年12月退休后,在淮南新华书店留用工作至2009年年底;钱国阳于1992年4月开始担任淮南新华书店计财科副科长,2006年9月任计划财务部主任;
据法院审理查明, 1993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张保和利用担任淮南新华书店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并伙同娄敏、钱国阳通过在主账户之外设立辅账户,存放该单位收入,截留、隐匿该单位资金共计633万余元。至张保和退休后,三人均未向相关单位报告、移交。张保和、娄敏、钱国阳先后将该款用于个人购房、投资、私分等。
其中, 2006年3月至5月,张保和、娄敏、钱国阳分别以个人名义在建宇集团和县香泉湖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其中张保和购买三套,娄敏、钱国阳每人购买一套,一共166万余元购房款全部用此账户资金支付。2009年4月,张保和、娄敏、钱国阳使用账户资金70万余元,分别以个人名义在安徽国轩汤池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其中张保和购买三套,娄敏、钱国阳每人购买一套。
定做工作服、书店维修都成捞钱好机会
除了贪污公款,张保和还利用担任淮南新华书店负责人管理单位工作的职务便利,大肆敛财,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1997年前后,淮南新华书店大楼建设以及水电安装、大楼装修,张保和笑纳了承包人的“孝心”。
淮南市洞山宾馆是淮南新华书店的定点招待饭店,该宾馆餐厅承包人叶某某为维护关系、稳定客户,分别于2001年、 2002年春节前送给张保和现金各1万元,张保和均收下。无为县华晨家具公司是淮南新华书店的书架供应商,为感谢张保和的关照,该公司负责人凌某某于2005年至2011年春节期间,先后五次送给张保和共2.1万元。另外,单位员工制服定做、书店房屋维修,也成了张保和“捞钱”的好机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保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淮南新华书店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娄敏、钱国阳或者单独侵吞该单位公款共计60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张保和还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27.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两罪并罚。其余三人分别构成贪污罪。案件经过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