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干部虚假报销贪污40万余元 获刑10年

2015-07-06 来源:东楚晚报 热度:1771℃

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原黄石某休养所副所长柯尊全,因贪污罪终审获刑10年。经查,柯尊全在任职福彩黄石管理站主任期间,多次以各种名义虚假报销,共计贪污公款40.077万元。

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柯尊全一直担任黄石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黄石管理站主任。其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招待领导、开发新彩民和处理彩民纠纷的名义多次虚假报销,贪污公款。

其中,安排芜湖路销售大厅经理饶某,以开发新彩民和招待领导等名义虚假报销45363元。后又安排该销售大厅经理钱某,以开发新彩民、处理彩民纠纷和招待领导的名义,虚假报销249316元。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安排杭州西路销售大厅经理刘某,以类似名义虚假报销44297元。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安排司机刘某以招待领导购买物品等名义虚假报销61794元。

另查明,2013年1月,柯尊全因彩票中奖25万元,税后20万元,黄石市民政局领导知道后要求其将中奖奖金上交,柯尊全于2013年1月24日向湖北福彩黄石管理站上交10万元。2014年7月8日,纪委办案人员将柯尊全带回黄石调查。随后从其家属处扣押20万元。

2015年3月,黄石港区一审判决柯尊全构成贪污罪,判处10年刑期,没收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0770元。柯尊全不服,提出上诉,认为2013年1月其上缴的10万元应从贪污数额中扣减。

市中院终审认为,原判认定的贪污数额是柯尊全通过虚假报销的方式实际套取的金额,其贪污行为已经完成。柯某退款10万元,是用于冲抵个人欠款,与其贪污行为无关联,不影响贪污数额认定。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