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王洪钟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王洪钟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对给予王洪钟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王洪钟简历
王洪钟,男,汉族,1965年2月生,北京房山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1972.07——1977.08,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北直河小学读书
1977.09——1980.07,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下石堡中学读书
1980.09——1982.07,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中学(高中)读书毕业
1983.04——1985.07,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团委书记
1985.07——1987.08,北京大学哲学系干部专修班脱产学习毕业
1987.08——1991.09,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团委书记
1991.09——1991.12,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处干事
1991.12——1992.03,北京市房山区团委副书记(1991.01—1992.01参加中国科协中国农林技术函授大学一年制林果专业学习结业)
1999.03被聘为北京理工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兼职副教授
1992.03——1994.02,北京市房山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4.02——1995.07,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5.07——1998.12,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良乡地区工委书记、良乡卫星城管理委员会主任(1993.03—1996.01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三年制大学本科在职学习毕业,1993.10—1993.11中央团校第六期岗训班学习毕业,1994.03参加中央团校举办的第78期岗训班结业,1994.05参加北京市青年干部培训班结业,1995.09—1998.07北京市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三年制研究生班学习毕业)
1998.12——2000.07,北京市房山区政府副区长、良乡卫星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良乡地区工委书记、房山旅游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良乡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0.07——2001.01,北京市密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1.01——2002.07,北京市密云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05被聘为北京理工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兼职教授
2002.07——2003.11,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
2003.11——2009.02,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2——2010.0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0.03——2010.08,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0.08——2015.04,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长
人物荣誉
199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团干部
1993年5月当选为共青团十三大代表
1993年被评为首都绿化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1993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团干部标兵
1993年当选为北京青年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1994年5月当选为北京市青联委员
1994年当选为中国青年实业发展促进会会员
1994年12月出席全国跨世纪青年人才群英会,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金质奖章1枚,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996年—1998年被评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乡镇党委书记
1996年—1998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乡镇党委书记
1994年当选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三届会员
1999年入选中国青年杰出人物名录
2001年被评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