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福泉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原科长向文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与项目建设科原科长胡泽吉共同受贿问题。
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向文丽、胡泽吉二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125.5万元,其中向文丽受贿57.5万元,胡泽吉受贿68万元。2012年9月,胡泽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9.3万元。2014年12月,二人分别被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二年,受贿资金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015年1月,福泉市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福泉市监察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