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外逃嫌犯落网 牵出落马官员新罪行

2015-07-24 来源:中国江苏网 热度:1587℃

嫌犯外逃六年 归案牵出获刑官员新案情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均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依法对昆山海关原副关长、南通海关原副关长兼缉私分局局长王大强(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大强早在2012年12月,就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是什么原因让他再度被检察机关侦查?原来,和其有密切关系的一名行贿犯罪嫌疑人外逃6年,近日终于被江苏三级检察机关联手国际追逃捕获。该嫌犯的落网,让王大强的其他罪行得以揭露。

涉嫌单位行贿,外逃六年

7月15日晚上8点40分,由澳大利亚飞来的MU562航班晚点降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飞机刚一停稳,苏州检察、公安办案人员在机场公安边防人员协作下,迅速控制乘坐该航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夜押回苏州。

早在2009年6月14日,陈某为逃避检察机关取证外逃至澳大利亚。经苏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姑苏区检察院于2009年11月12日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但受制于各种客观条件,一直无法抓捕陈某归案。

去年10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规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在规定日期自愿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江苏省检察院将陈某一案列为首批重点督办追逃案件。苏州市检察院明确要求用足用好现阶段追逃政策,集中办案力量取得突破。

随后,苏州市检察院指挥办立即与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国内的家人取得联系,宣讲政策法律,明确陈某如在规定时间主动投案,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加大了劝返工作力度。去年11月27日,陈某主动致电苏州市检察院称愿意投案,但以种种借口拖延。

今年5月,陈某在昆山的一处房产被售出,其妻卞某近期进出境频繁,且陈某曾在通话中提及其已取得澳大利亚国籍。苏州检察机关判断,陈某极可能不主动投案,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全力迫使其回国投案。6月7日,卞某入境。因卞某曾担任该案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该案重大关系人,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当天办理了边控手续阻其出境,并迅速查封陈某现有房产,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

6月27日,卞某欲出境时被公安边防阻止。陈某得知后,当天主动联系检察机关,提出7月回国投案。后经多次电话、短信反复沟通,陈某于6月30日向苏州市检察院发来信息,称将于7月15日乘坐MU562航班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归案后牵出新线索

7月15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通过相关渠道,确认陈某已登机。中午,苏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赶赴上海浦东机场,按既定预案做好接机工作,终于将陈某成功捕获。陈某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按照通告精神兑现政策,办案部门对其取保候审。根据陈某的供述,检察机关发现,已经获刑的王大强涉嫌其他特别重大受贿犯罪要案,于是决定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