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原副市长马秋平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秋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马秋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马秋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马秋平简历
马秋平,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湖北公安人,大学文化,1983年8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79.09—1983.08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08—1988.11沙市市政府办公室办事员
1988.11—1989.04沙市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副科)
1989.04—1990.11沙市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副科长、提案科副科长
1990.11—1996.03沙市市政府办公室法制提案科科长(其间:1994.08-1996.03挂职任活力28集团副总经理)
1996.03—1996.09荆州区政府副区长
1996.09—2000.06荆州(沙)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
2000.06—2003.12荆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正县级)
2003.12—2006.02沙市区委副书记
2006.02—2006.10沙市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6.10—2007.01沙市区委书记
2007.01—2011.12沙市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2012.05—2015.02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5年02月0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02月25日,被免去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