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8起腐败典型 一村庄7人侵吞村集体资金受处

2015-08-10 来源:齐鲁网 热度:1442℃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济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1.任城区喻屯镇陈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小勇侵吞低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2.兖州区龙桥街道旧关村党总支原书记秦佑军,村委原主任郭宪忠,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村委原委员段作强,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原委员、村会计周娟,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原委员鲁玉文,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原委员文合锋,村委原委员孔帆等7人侵吞村集体资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3.曲阜市尼山镇官庄村两委原委员兼村会计刘天祥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4.泗水县泗河街道东曲泗村委原主任杨玉丁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5.邹城市城前镇北王村党支部原书记孙长莲挪用公款,侵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6.鱼台县经信局节能科原科长田素坤滥用职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7.金乡县商务局原副局长兼金乡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小组组长代恩杰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8.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禁采办原主任田忠银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通报提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取得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