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海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三亚分局验船师、白马井分局局长的陈冬武,被群众举报收受贿赂一案,由海口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在该案侦查过程中,办案干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又从中挖出了玩忽职守案和行贿案。7月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陈冬武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行贿人盘金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违规验船收贿赂
陈冬武,多年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案发前任海南省海洋渔业监察总队船检处三亚分局负责人。任职期间,陈冬武采取异地验船、违反程序验船的手段,将不适合检验条件的渔船签发检验合格证,从中大肆受贿。
案卷资料显示:从1992年8月至2013年7月间,陈冬武多次收受林心瑞、林圣兵、盘金波等人贿赂款共计391.5万元。
2010年9月上旬的一天,林心瑞的朋友许某等人的8艘渔船因建造程序违规,不符合初次检验条件。情急之下,林心瑞托人找到时任白马井船检分局局长的陈冬武,希望能得到他的关照,并承诺事成后必定重谢。陈冬武立即表示同意帮忙。几天后,8艘不符合初验条件的渔船顺利通过初验。当日晚上,林心瑞送给陈冬武64万元现金,陈冬武当场收下,并说:“这等小事你们太破费了。不过,初验你们这些违规建造的渔船,我是冒风险的。”
第二年5月中旬的一天,林心瑞又通过陈冬武顺利办理了10艘不符合条件的新渔船入户初验事宜。几天后,林心瑞又送给陈冬武80万元。
2010年3月,船老板林圣兵从福建、上海买了3艘办不了年检的过期旧渔船。正在犯愁年检的事情时,他打听到在海南用钱打点就可以办理的消息。于是,他通过朋友找到了陈冬武。见钱眼开的陈冬武,很快帮忙给这3艘旧船办理了船舶检验证书。林圣兵为了表示感谢,送给陈冬武80万元。
玩忽职守致国家损失百余万
在查办陈冬武受贿案时,办案人员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注重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他们从陈冬武的口供中,获取了其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
近年来,国家发放渔船渔业用油资金补贴,引发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骗取用油资金补贴的欲望。2010年7月,海南洋浦南鹰远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小吴(另案处理)在公司法人代表吴逢基的指使下,隐瞒实情,将浙江生产并在海南办理了注销手续的4艘渔船,在没有现场实际检验的情况下,通过陈冬武的帮忙,拿到了检验合格证书。事后,吴逢基凭借4艘渔船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向洋浦渔政渔监管理中心申领了2010年渔船渔业用油资金补贴,骗取了国家补贴款120余万元,至今无法追回。
办案人员深查发现,这4艘渔船是2003年浙江省温岭市建造的,因马力有限,新造船不能在浙江省登记入户。听说海南管理比较宽松,便联系海南洋浦的吴逢基帮忙办理捕捞等证件。办案人员进一步侦查查明,南鹰公司与温岭市兴源船舶修造厂没有签订过任何造船协议,造船协议是吴逢基伪造的,为此,海南方面办理了注销手续。
令人费解的是,就是这4艘办理了注销手续的渔船,竟然通过陈冬武之手办理了检验书证,并骗领了国家120.98万元渔船用油补贴资金。
原因何在?陈冬武交代:2010年下半年,南鹰渔业公司职员小吴找到他说,他们公司有4艘渔船在外地作业无法回海南年检,恳请其通融一下。说这话的时候,小吴给了陈冬武2万元。在金钱面前,陈冬武将规章制度全抛到了脑后。在没有对这4艘渔船进行现场实际检验的情况下,便直接在检验申报上签了名。情况表明,正是由于陈冬武的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油补资金被骗领无法追回。
深挖细查查出行贿
陈冬武被逮捕后,在政策法律的感召下,除交代了检察机关掌握的两笔受贿犯罪事实外,对尚不掌握的另外13笔受贿款也作了交代。
其中,陈冬武交代,2010年7月至2012年8月间,盘金波为其所在的海南洋浦琼发渔业有限公司、儋州远源渔业有限公司名下的130多艘渔船办理异地年检,均得到他的关照。盘金波在公司老板盘志明的指使下,分3次在陈冬武的办公室将22万元送给了他。
盘金波对陈冬武的行贿,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2014年初,洋浦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洋浦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中心原主任吴祖教受贿案中,曾查明盘金波向吴祖教行贿4万元。对于屡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盘金波,绝不能让其逃避法律制裁。2014年12月19日,海口市检察院决定对盘金波实施逮捕。
被逮捕后,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盘金波交代了向陈冬武行贿的全过程。
2004年5月,盘金波到海南给堂叔盘志明打工,主要负责昌江深海渔业开发有限公司、洋浦琼发渔业有限公司和儋州远源渔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渔船缴纳相关费用及办理检验手续。2010年,盘志明对其说公司有130多艘渔船长期在外地作业,不能按时到海南接受年检,白马井船检分局局长陈冬武提出让公司出面,以船检差旅费名义向130多艘渔船船主收取相关费用,除去陈冬武带人验船所花费用,让其将剩下的钱交给陈冬武。他从2010年起开始向船主收取这笔费用并由他保管,不入公司财务账目,以便其在接待陈冬武时开支。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盘金波按照盘志明的要求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下的钱送到陈冬武的办公室,每次8万元,两次共计16万元。之后,他又在陈冬武的办公室送给陈冬武好处费6万元。
供证一致,办案人员迅速固定了全部证据,至此,全案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