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请出示身份证。”“我叫王、王……”8月13日,当两位警察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面前时,正在合肥一广场上悠闲散步的受贿嫌疑人李永华立刻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他心里明白,自己担心的这一天,在过去了十一年之后终于来临。
李永华原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8月19日,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就此发布消息称,8月15日,合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永华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04年初,李永华得知自己被检察机关“盯”上后,成天感到惶惶不安。当接到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电话通知其前去了解有关情况后,他慌忙潜逃外地。李永华先是逃到广东,花钱为自己办了一个江西户籍,并且改名为王伟楠,从此过起了隐姓埋名的日子。就在李永华逃亡的第二年,妻子与其离了婚,儿子也交由孩子的舅舅抚养。
李永华逃亡时已经41岁,为了生活,他只好到一处工地打工,从事现场管理。后来由于年纪大了,无事可做,只得继续漂泊,靠人接济过日子。逃亡的每一天,李永华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甚至每次偷偷回家探望亲人也不敢乘坐飞机或者火车,因为害怕实名制会将自己查出来,而改坐长途大巴一路颠簸。
漫长的十一年过去了,李永华通过朋友了解到,当年自己那起受贿窝案的其他同伙都已服刑出狱,甚至有的行贿人也已病逝。他猜想检察机关恐怕早就把这起陈年旧案给忘了,也许或者早已结案,于是他安心地返回合肥。殊不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反贪干警始终就没放弃这起旧案。当年李永华潜逃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并且多次通过相关人员来调查其行踪。逢年过节的时候,检察干警还会在李永华曾经的住处蹲点守候。然而由于李永华早已更名改姓,使得追逃工作进展不顺。
2013年,因为清理积案的需要,蜀山区检察院暂时撤销了案件,网上通缉也暂时予以封存,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永华可以就此逍遥法外,检察干警仍然在继续寻找着他的蛛丝马迹,直至今年8月13日警方在合肥一广场上将李永华查获。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李永华被查获后,随即被移交到合肥市检察院。目前,合肥市检察院已将此案交与蜀山区检察院作进一步的侦查。现初步查明,李永华在担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00多万元。
案件侦查现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