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资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龙秀武、欧建国、蒲曾柳、杨光平涉嫌贪污、受贿罪和被告人黄荣、张燕飞涉嫌贪污罪一案作出二审判决,6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龙秀武、欧建国、蒲曾柳、黄荣、张燕飞、杨光平等6被告人均系湖南有线资兴网络有限公司职员,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职务。身为公司班子成员,6人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本来都不菲,但私欲膨胀的他们却认为,湖南有线网络行业中,资兴公司的待遇偏低,为了提高待遇,2011年至2013年,6人单独或结伙采取虚开发票和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公款30余万元进行私分,个人实得2.3万元至9.3万元不等。
此外,被告人龙秀武、欧建国、蒲曾柳、杨光平4人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并分别收受他人财物1.9万元至4.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