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某村计生专干贪污10余万获刑6年半

2015-12-2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240℃

近日,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古碑镇响塘村原村委会计生专干徐某某(女)贪污一案,金寨县人民法院已就此作出一审判决,徐某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对徐某某未退缴的违法所得86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诉机关指控:徐某某在担任金寨县古碑镇响塘村村干部期间,在处理政府委托事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他村干部非法占有移民补助款、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改水改厕项目资金共计114800元。2006年下半年,徐某某时任古碑镇原古碑村文书兼计生专干,负责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申报工作,在此期间,徐某某将不符合移民申报条件的家人及亲属共计7人虚报为库区移民,非法获得移民补助款35700元。2007年7月,徐某某与原古碑村的村干宋某某、葛某某共同商议,在未告知本村村民程某某的情况下,擅自将程某某一家5人申报为库区移民,获得移民补助款25500元,后该款由徐某某、宋某某、葛某某三人私分,其中徐某某分得8500元。2010年10月,徐某某与时任响塘村村干葛某某、宋某、俞某某、汪某某共同商议,以本村周某某户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获得项目资金11000元,该款后被5人以交通补助名义平分,其中徐某某分得2200元。2010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徐某某先后将本村程某某、徐某、周某某等三户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1000元、10000元和10000元,后徐某某以程某某等三户没有实际建房为由,将上述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1000元收回非法占为己有。

另查,在2008年至2011年,古碑镇响塘村实施改水改厕项目时,徐某某单独或伙同其他村干,非法占有公共卫生农村改水改厕项目资金96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身为古碑镇响塘村计生专干,在协助政府经营国有财产时,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移民补助款及危房改造、改水改厕等项目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114800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徐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退出赃款106200元,依法应当对其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案情和情节,一审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