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民警审核放松要求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公诉

2015-12-2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97℃

在城市公交车辆的检验过程中,未认真审核资料,没有亲自查验机动车,明知受检车辆中有停运旧车,却超越职权范围,在记录表中签字使其通过。近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民警张某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4年,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申报2013年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过程中,将94辆已停运、不再购买机动车强险的公共汽车作为正常营运车辆申报,以便套取补助资金。

经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站黄某联系,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为94辆停运车辆伪造机动行驶证副业和交强险保险单,以正常行驶的车辆套牌,冒充停运车辆上线检测。

期间,黄某与张某及检测站负责人裴某商议,由裴安排检验员晚上加班为“冒牌”车辆通过检测,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张某则不认真核查车辆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交强险凭证、年度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等材料,没有亲自查验机动车,明知94辆停运车辆是停运旧车、不符合检验条件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范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中签字并使其通过,导致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以停运旧车套取成品油价格补助200余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事情办成后,黄某从钦州市公共汽测公司处获得好处费17.1万元,张某分得4万元。2014年8月,钦州审计部门审计期间,张某将所分得好处费退回给黄某。

此外,黄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非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并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