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乡镇规划建设站长借危房改造收取好处费4.5元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99℃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农的政策,旨在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可是一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却利用这个机会,狠狠地赚了一笔“外快”。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杰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10年至2013年度,横县校椅镇人民政府根据横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由国家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户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该项目具体工作由校椅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负责。黄杰在担任横县校椅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职务之便,在帮助部分农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国家补助后,收受村干部给予的好处费共45000元。其中收取李某任2000元、李某进3000元、赖某5000元、李某长11000元、蒙某和李某光共计14000元、李某连和杨某等人共计10000元。

另查明,黄杰在侦查机关立案前已将全部赃款退回给各村委干部。此外,黄杰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已掌握其受贿24000元的事实,还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受贿21000元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4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杰犯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