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押钞解款员,却在押运途中心生歹意,非法侵占8万余元……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新都区法院审理终结,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5月1日11时许,解款员李某在押运现金的过程中心生歹意,在将现金押运回新都区北街某银行进行封包清点时,趁同事不注意,将其中一个现金封包偷偷踢入运钞车的座椅下方,并谎称封包数目足够。基于信任,同行的同事对封包数目未进行核对。当日13时许,完成押运任务后,李某独自返回运钞车,拆开座椅下的封包,将封包内的现金8万余元全部取走,并立即携款乘车逃匿至重庆,随后又继续逃窜至新疆阿勒泰地区。
李某逃匿后的第二天,该银行进行清点核对时发现封包数目不足,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了李某作案的全部过程,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月16日,公安机关以及李某的父母多次与李某取得联系并晓以利害,敦促其投案自首,李某迫于压力返回新都,并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