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惠农政策,可广西横县一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原站长,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部分农民获得农村危改房改造国家补贴后,非法收取好处费。近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洪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黄洪原是广西横县陶圩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2010年至2013年3月间,横县陶圩镇人民政府根据横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由国家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户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该项目具体工作由陶圩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负责实施。
时任陶圩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黄洪,利用其负责农村危改房改造项目工作职务之便,在帮助部分农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国家补贴后,先后非法收受覃某等四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5000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花光。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1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