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双流县原县委书记高志坚涉嫌特大受贿案一审在自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到庭旁听。
经查,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书记,双流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及建设、工程款及国家补偿款拨付、项目审查、干部选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600万元、美金390.8万元、港币355万元、欧元2万元,以及黄金10公斤、价值102万元的钻石一枚,共计折合人民币5449万余元。
法庭当庭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