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贸公司经理因高利贷到期,便利用经管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将客户购车款300多万元截留,用于归还所欠高利贷,最终将自己送入法律的牢笼。近日,江西省龙南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依法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入股与他人合伙经营一汽贸公司,拥有可观收入,但因为人“豪气”、“大方”,出手阔绰,不得不借高利贷维持高消费,终因资不抵债被债主追债。2015年3月,被债主追债,无计可施的王某只好利用其经手管理公司财务的便利,将客户300多万元的购车款截留,不计入财务入账,用于归还所借高利贷,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9月,经公司股东多次催促,王某仍然无法及时归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0月23日,公安民警在广东省深圳市一高档休闲娱乐场所将正在消费的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