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征地拆迁执法队的一名执法队员,本应心存戒尺,把握公平、公正的底线,为民谋好事、为国办实事,但85后拆迁执法员张某,却滥用手中权力,帮助他人虚增拆迁面积收取“好处费”以营私利。近日,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据了解,张某大专毕业后受聘到新区建设办公室从事拆迁执法工作。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期间,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多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房屋拆迁补偿费共计57.39万元,为10余名村民虚报安置宅基地1317余平方米。在为他人争得好处的同时,张某也积极与村民“联络”,收取“辛苦费”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