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337℃

1.省公路局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葛枝槐违规收受礼金礼物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葛枝槐先后在出差和春节期间2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礼物,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经省公路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葛枝槐副处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贵阳市息烽县西山镇林业站站长张坤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张坤违规收受工作业务管理对象姜某以给孩子压岁钱名义8000元现金。息烽县西山镇纪委给予张坤党内警告处分。

3.安顺市西秀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西秀区司法局以“辛苦费”、考勤补贴、法律援助工作补助等名义,从私设的“小金库”中支出6.43万元发放补助。2014年2月20日至22日,西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敏带领司法局一行12人前往玉屏等县学习考察,途中私自前往铜仁梵净山景点公款旅游。经西秀区监察局研究报经西秀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魏敏行政记大过处分。

4.铜仁市德江县原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陈世友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度,德江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从国家财政奖补资金60万元挪用12.6万元作为该中心工作经费,该经费未入单位财务,部分经费(共2.17万元)用于发放部分干部职工补助,陈世友个人得4000元。陈世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明确为科员,违纪资金被收缴。

5.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2月,莲城镇召开党委会议,议定发放包村事业编制包村负责人驻村补贴。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共发放驻村干部补贴3.92万元。经晴隆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莲城镇原镇长胡仕国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党委书记李锋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清退。(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