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由平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陆华中受贿一案一审获判,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陆华中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陆卫中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数家建筑企业在工程准入、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超市卡等贿赂共计8.5万余元。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和退赃情节,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陆华中简历
陆华中,1966年出生,原系平湖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曾任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副局长、平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平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平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以及平湖市建筑技术开发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平湖市正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