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395℃

今年以来,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1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朝阳区湖西街道富豪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谢爽丽在为社区居民申报廉租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申请人“好处费”(后予以退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招聘的临时工司机收取抵押金。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刘忠江、工会主席马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臣截留粮食直补款和挪用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绿园区西部新城开发区执法局科员李闯、同心街道同心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文丰骗取拆迁补偿款。李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文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2人作出判决。

5.双阳区山河街道沿河村出纳报账员张春明骗取粮食直补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6.双阳区奢岭街道裴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裴青君违规出租林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九台区莽卡乡东哈村村委会主任李秀权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8.九台区其塔木镇成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曲占胜、会计荣光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2人作出判决。

9.榆树市闵家镇闵家村一组组长陈洪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预留地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榆树市秀水镇新田村会计秦加昌伙同他人伪造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11.农安县三盛玉镇大岗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村办公用房,还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铺设村路。大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大岗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12.农安县靠山镇红石村村委会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还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村修路工程款。红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树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德惠市大房身镇西化吉村村委会虚报面积套取深松整地补贴款。西化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福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13起典型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内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际成效。(长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