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1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458℃

1.南宁市马山县林业局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该局在组织开展花卉产业发展调研工作中,通过虚假手段套取调研工作经费2.7万元,并虚列调研天数进行私分。该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大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局党组书记潘毓光、副局长苏宏明、营林站站长蓝凤飞等人受到纪律处分。
2.桂林市全州县工商联副主席经友主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月14日,全州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经友主为其儿子操办结婚酒宴,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给予经友主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
3.钦州市浦北县福旺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李日锋滥用职权问题。2011年初,李日锋不正确履行职责,制作他人破坏耕地行为的虚假材料,故意袒护管理相对人陈某某,致使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与违法事实不相符的行政处罚决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李日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州市柳城县太平镇上油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油皮屯原屯长韦明云挪用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3年5月,韦明云挪用由本屯公益林补偿资金10万元,用于个人承包工程的日常支出。韦明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梧州市藤县国土局原副局长黄毅锋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3年间,黄毅锋利用职务之便,以串通围标方式,帮助某公司取得相关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的承包资格,并收受“好处费”共计34.28万元。黄毅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6.北海市铁山港区火禄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徐聪非法占有、受贿、贪污问题。徐聪以政府安排其承包造林为由,占有造林经费13.92万元归个人使用;在协助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索要“介绍费”、占有他人补助金共计6500元;编造虚假农村低保申报材料,骗取农村低保金7800元。徐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7.防城港市东兴市东兴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林荣失职渎职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林荣多次为无检疫证明、来历不明的生猪开具或补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收受“好处费”共计1.9万元。林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8.贵港市桂平市石咀镇政府民政助理潘培福索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期间,潘培福在协助办理该镇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单独或伙同他人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共计4.85万元。潘培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9.玉林市陆川县乌石镇那囊村村委会班子冒领低保、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4年期间,那囊村村委会班子经讨论决定截留该村低保名额,所截留名额各自办理在自己亲属名下,累计截留低保名额106个,涉及金额6.5万多元。2012年至2013年期间,该村委会班子在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取22户危改户“手续费”共计1.1万元。该村党支部原书记丘观文、村委会原主任廖马成、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文书丘金才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原治保主任兼计生专干陈国和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百色市田东县印茶镇立新村村委会主任黄大师收受“辛苦费”和虚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黄大师在为该村危房改造户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手续过程中,收受“辛苦费”8500元;在明知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情况下,虚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黄大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同保村党支部书记岑家文、村委会主任廖树辉、村委会副主任廖树权、村委会副主任于发全等4人截留危房补贴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4人在协助落实危房改造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10户五保户的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2万元,并将赃款平分。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12.河池市天峨县六排镇都隆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冬梅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韦冬梅虚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万元;在引荐百香果专业合作工作中,收受3万元回扣。韦冬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来宾市武宣县水产畜牧系统违纪问题。武宣县水产畜牧局原局长黄政强、原副局长韦玉磊、畜牧工作站原站长何久端3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业主的好处费、回扣费。黄政强、韦玉磊、何久端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政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韦玉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何久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14.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那贞村村委会干部向村民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问题。2013年8月,时任那贞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文超、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何骚权、发其屯屯长黄德阳、那杯屯屯长张春能等4人通过暗箱操作指标分配,向获得指标的15户村民收取“辛苦费”共计3.7万元,并分给24名村干、屯干及参与投票的村民代表。黄文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何骚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德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春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