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板芙镇政府原副镇长许立收受贿赂问题。2010年至2012年下半年,许立在担任中山市板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规划报建、土地交易、工业厂房转功能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承诺,收受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0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台山市北陡镇政府原副镇长容炳恩受贿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06年9月至2014年11月,容炳恩在任北陡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的便利,多次收受非法经营石场老板的好处费1.7万元,并于2010年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分得9.5万元,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
3.怀集县桥头镇保丰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彩生虚报计划生育奖励金问题。2005年,桥头镇保丰村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梁彩生的父亲、大伯、岳父作为计划生育奖励金对象向上级申报。2005年到2012年期间,梁彩生及亲属共获取2.208万元计生奖励金。梁彩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普宁市南溪镇典詹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詹少彪骗取医保补偿款问题。2002年4月至2009年9月期间,詹少彪利用担任南溪镇典詹村党支部副书记、协助镇政府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务之便,使用伪造其母的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等资料,向南溪镇政府虚报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1笔1.0855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