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受贿被移送司法机

2013-12-26 来源:新华网 热度:2715℃

    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受贿案。2012年6月,吴汉林在参与调查梅州市拍卖行总经理魏某案件过程中,收受魏某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至11月,吴汉林在协助广东省纪委专案组调查涉案人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房某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伺机与房某单独谈话,谎称自己可对其行贿他人行为不定性为商业贿赂,先后6次收受、索要房某贿赂共计1025万元、20万港元。吴汉林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被依纪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吴汉林档案

    吴汉林出生于1982年,本科文化。2009年1月至2012年11月9日,吴汉林任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2013年1月2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执行逮捕。被批捕前是梅州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汉林在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期间,利用其查办案件之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魏某球、房某瑜共计人民币1029万元、港币22万元。

    2012年6月,梅州市拍卖行副处级干部魏某球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梅州市纪委调查。为得到时为梅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干部吴汉林的关照,2012年7月1日晚,魏某球在梅州市火车站进城大道送给吴汉林人民币4万元。

    2012年7月31日至9月10日,吴汉林利用其抽调至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4·09”专案组、调查梅县嘉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房某瑜涉嫌违法违纪之机,先后7次共收受房某瑜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25万元、港币22万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其赃款人民币631.9548万元以及赃款购买的路虎极光、丰田锐志小轿车各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