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204℃

1.广元市利州区望江社区原主任王三鸿贪污、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三鸿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贪污拆迁补偿款92.6万元,伙同他人出借集体资金,获利6.5万元,受贿7万元。王三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广安市岳池县临溪镇民政所所长卿宪富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岳池县临溪镇民政所所长卿宪富在为该镇王家坪村村民王某某、邓某某、任某某办理大病医疗救助时,先后索要好处费6000元、3000元及价值150元的土鸡。2015年1月,岳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卿宪富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3.广元市昭化区委农工委截留项目资金购买工作用车问题。2013年初,昭化区委农工委借审批划拨新村建设资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之机,截留卫子镇刘家河村和区烟草公司项目资金共计32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2013年9月,该委还以虚列支出方式发放职工国庆节加班补助共计2.8万元。2015年6月,昭化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区委农工委主任、区政府农经委主任冯子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4.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平房村党支部书记贺明星违规乱收费问题。2014年9月,贺明星在全村更换智能电表过程中,同意向全村农户每表收取10元的带路费,共收取带路费2480元。经群众举报后,平房村将收取的带路费退还给农户。2015年6月,五宝镇纪委给予贺明星党内警告处分。

5.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张敏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5月,张敏芳以庆祝儿童节和端午节,向城厢中心幼儿园及清泉分园40余名教职员工发放购物卡、现金、代金券等相关财物共计4万余元。2014年7月,青白江区纪委给予张敏芳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