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原副主任刘增荣贪污等问题。刘增荣在担任昌水公司施工八处处长、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副主任期间,多次虚开工程款发票,共骗取公共财物价值706万余元。2015年4月,昌平区水务局给予刘增荣开除处分,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2.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社保所原所长张智勇贪污、挪用公款问题。张智勇于2006年至2011年间,伙同他人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262.31万元。2015年7月,经东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智勇开除党籍处分。经北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智勇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3.顺义区自来水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康建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康建龙未经班子会议研究,用公款购买112套床上用品作为礼品送出,共计20.5166万元。2013年10月,康建龙未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用公款购买体育服饰代金券449张发放给职工,共计花费22.45万元。经顺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康建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立明贪污问题。赵立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领取西田各庄水务站拨付的补助资金27万元后,未交付村集体组织,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3月,经密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立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5.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原院长、党总支部副书记孔昭林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5月26日,孔昭林接受他人宴请,并收受玉器摆件1件(价值3.5万元)。2015年7月,经北京联合大学党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孔昭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赵鸿国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至8月,赵鸿国在担任北京博兰特食品工贸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期间,同意所属企业7个党支部组织公款旅游,共花费20.67345万元。丰台区国资委纪委决定,给予赵鸿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