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原总经理冯军
其妻一同受审 两口子卖旧车比新车还贵
昔日的“电老虎”,因为涉嫌受贿4300余万元、76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妻子一起被带上法庭。昨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案开庭。
7600万元来源不明
昨天上午9时30分,冯军和妻子陈某一起被押上法庭。冯军58岁,头发花白,身着灰色毛衣。对于两人涉嫌的共同犯罪,冯军称:“都是自己做的事,只是指示妻子代为收钱,和妻子无关。”
冯军先后担任江苏南京供电局下属供电分局局长、南京供电局用电处处长,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2月,他调任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一路在江苏、上海电力行业担任领导的经历,成为冯军谋取私利的便利条件。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冯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陈某,共同利用冯军的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2600余万元。冯军还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17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冯军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共计7600余万元,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之规定,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涉嫌受贿罪中,冯军被指控的受贿事实,涉及9名行贿人。对于这些罪名,冯军均表示认罪。
■案件回顾
●2014年10月29日,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罢免冯军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一分检表示,依法对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正局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0月15日,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买房卖车“稳赚不赔”
在冯军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包括为多家企业在承接电力公司电缆业务、软件开放、供应电表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冯军在招投标过程中和招投标办负责人“打招呼”,请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关照”,而招投标成功的企业则给予冯军丰厚的回报。
记者发现,和许多官员的受贿方式不同,冯军不仅在买房时请人代付税款,收受汽车、手表等贵重物品,在卖房卖车时同样“稳赚不赔”。在涉嫌向冯军行贿的企业家中,多人曾“接盘”冯军卖出的房产和汽车,价格均高于市场价。一辆冯军妻子使用过的奥迪汽车购买时花70余万元,两年后卖给朱某价格为100万元。冯军说:“价格都是对方提的,但我觉得这样比较隐蔽。”
自辩家庭年收入300万
冯军辩护律师陶武平提出,部分被指控的索贿事实不准确,同时冯军的财产中包括他多年来购买收藏的玉器、书画、紫砂壶等,不应按照现在的价格计算。冯军也提出,自己的年收入100多万元,妻子也有200万元左右,家庭年收入有300万元左右,还投资了理财产品、股票等,这些不应记入不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