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汾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靳学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靳学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和体检活动;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参股并分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施工、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和收受巨额财物。
靳学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靳学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吕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