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保亭县委批准,保亭县纪委监委对保亭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陈道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道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验收、拨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保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保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道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保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