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莱芜农高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学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学常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千方百计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及消费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长期闲置浪费;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学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学常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