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福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福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套取小金库资金供个人使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王福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福亮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