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宗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对相关任职区域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宗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宗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