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警员涉嫌讹称没有向银行或财务机构贷款,诈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储蓄互助社)向他批出两笔贷款共逾14万元。廉署今日(9月26日)落案起诉该名警员欺诈。
警员林俊杰,47岁,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星期四(9月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警员及储蓄互助社社员,该社为其社员提供借贷服务。
被告涉嫌分别于2021年2月及10月,在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讹称自己没有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任何贷款,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储蓄互助社向他批出两笔贷款共逾14万元。
廉署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申请上述两笔贷款时,欠一间银行及三间财务机构未偿还贷款最少共约125万元。
如储蓄互助社知悉两份相关贷款申请表内的资料为虚假或不完整,便不会批出被告的申请。
警方及储蓄互助社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