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雅安市委批准,雅安市纪委监委对雅安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乔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乔红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医疗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乔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雅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雅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乔红开除党籍处分;由雅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