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德兴市监委对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副处级干部黄伟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伟刚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接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目无法纪、恣意妄为,违规干预插手土地项目发包,违规减免土地滞纳金;以权谋私、滥权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以“投资”“借贷”为名,行利益交换之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伟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黄伟刚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经德兴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黄伟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伟刚简历
黄伟刚,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江西抚州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0月至2000年3月,在部队服役;
2000年3月至2000年9月,转业待安排;
2000年9月至2003年5月,上饶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
2005年12月至2015年6月,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上饶县国土资源局(上饶县不动产登记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副处级干部,上饶县国土资源局(上饶县不动产登记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9年3月,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副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