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冒充廉署人员,要求三名诊所职员核实一名男子的医生证明书,以及在冒廉案开审前妨碍司法公正,上载五段涉案闭路电视片段到社交媒体平台,声称控方证人伪造该些对其不利的片段。被告今日(9月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谭荣柏,67岁,商人,被裁定共八项罪名成立,即三项冒充廉政公署人员,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13C(a)条;以及五项妨碍司法公正,违反普通法。
裁判官曾庆东将案件押后至10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精神科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的女朋友于2017年7月遇到一宗车辆碰撞交通意外,涉事司机其后到诊所接受治疗,并获发四张医生证明书。该司机的雇主其后提出民事索偿,小额钱债审裁处并于2021年10月命令被告的女朋友须向该雇主赔偿。
案情透露,被告于2021年11月5日分别与该诊所两名接待处职员及一名董事通电话,期间曾自称廉署人员,并要求核实上述四张医生证明书的内容。该董事曾要求被告提供其廉署职员编号、办公室电话等资料以核实身分,惟遭被告拒绝。
被告从来没有担任廉署人员,他于2022年10月19日被廉署落案起诉三项冒充廉署人员罪名,其后于2022年12月16日在法庭否认控罪。
控方向被告送达有关该审讯的材料,包括上述诊所的相关闭路电视片段,片段显示多名控方证人的影像及声音,并载有「辩方副本」的水印标记。
案情透露,被告在冒充廉署人员案件开审前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上载五段短片,内容提及该案其中五名控方证人,当中声称五人曾替控方伪造对被告不利的闭路电视片段。
廉署调查发现该五段短片包含上述诊所的闭路电视片段,均载有「辩方副本」水印标记,短片并提及五名控方证人的个人资料。被告于2023年3月16日被廉署落案起诉五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上述诊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许卓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潘康盈协助。
廉署提醒市民,冒充廉署人员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一年及罚款25,000元。市民如对接触他们的廉署人员的身分有怀疑,应致电廉署24小时举报热线25 266 366查询。
廉署发言人强调,廉署绝不姑息任何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如发现有人在廉署案件中作出有关违法行为,定必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