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汤志军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汤志军在担任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甘井子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性质变更、项目用地手续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汤志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汤志军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原党总支书记、行长韩吉芳在金融领域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0年至2023年,韩吉芳在担任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长海支行副行长、行长,高新园区支行行长等职务期间,为多家企业在审核、发放贷款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韩吉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韩吉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局长林治民破坏审批环境、经营环境问题。
2006年至2023年,林治民利用其担任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司经理,规建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承揽工程、许可审批、规划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林治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林治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