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时任上市公司主席及一名汽车经销商在该上市公司购置一辆房车时,涉嫌夸大其售价及首次登记税款共约310万元,二人今日(6月21日)被落案起诉串谋诈骗及欺诈。
李振邦,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PF Group)前执行董事兼主席;和杨祖耀,亿锋集团有限公司(亿锋)董事兼股东,均为39岁,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李振邦另被控一项欺诈罪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6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李振邦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案发时,是创业板上市公司PF Group的执行董事兼主席,受委讬替公司购买一辆房车,并要求汽车经销商杨祖耀为其物色合适的房车。
李振邦和杨祖耀涉嫌串谋诈骗PF Group,即不诚实地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须向亿锋支付逾380万元购买一辆房车。李振邦其后又涉嫌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须为该辆房车支付首次登记税约240万元。PF Group因此向亿锋支付合共约620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该辆房车的公布零售价和首次登记税金额总和为约310万元。
PF Group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一向重视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积极向商业机构推广防贪服务及协助公司推行良好的企业管治。详情可浏览「上市公司商业道德推广计划」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