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矿难,又见谎报!
2022年9月2日15时48分左右,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在基建过程中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日前,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调查报告称,该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披露:时任迁西县委书记蔡宗健、时任迁西县县长石井满、时任迁西县常务副县长唐海生等人,分别因主导或参与谎报事故,都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翻看调查报告,这起事故令人痛心,但更令人悲愤。悲在何处?愤在哪里?
悲在事故原本可以避免。未按设计施工,未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巷道掘进施工、爆破等相关单位未按标准规程操作……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实上,诸如按设计施工、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等,都是最基本的硬性操作。最基本的工作不做,最起码的程序不走,必然会出事。而这一出事,搭上十多个人的生命,岂不让人悲哀?
愤在相关企业草菅人命,不把生命安全当回事;还愤在当地一些主要领导蔑视生命尊严,无视法律威严。从调查报告可知,当地主要领导为了掩盖丑闻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比如,时任迁西县委书记蔡宗健、时任迁西县县长石井满、时任迁西县常务副县长唐海生等人,在得知矿难消息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指挥救人,而是商议后决定隐瞒事故。此后,又觉得瞒报不妥,决定上报2人被困。
其中的时间表值得捋一捋。2022年9月2日23时30分至去年9月3日1时许,这几名县领导花费了最珍贵的1个多小时来商量如何瞒报、谎报。然后,直到9月3日5时25分左右,也就是过了4个多小时,“迁西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唐山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桃树峪铁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人被困井下,正在组织救援。”如果把心思放在救人上,如果争分夺秒抢救生命,那些逝去的生命是不是还有生还的可能?
还有一个细节触目惊心。迁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安排铁矿施工单位――陕西丰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先下井清障并搜寻和藏匿遇难人员遗体,安排金厂峪救护队下井但不开展实质搜寻,升井后谎报搜寻情况。试问,既然安排金厂峪救护队下井,却不让其开展实质搜寻,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迁西县领导谎报之所以未能得逞,源自金厂峪救护队展现了职业担当――金厂峪救护队在主井井底发现另1具遗体,非前期上报的2名被困人员。由此,谎报败露,相关官员被查处。
蓄意谎报,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中央历来对瞒报、谎报、迟报零容忍,一旦查出,绝不姑息,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基于此,为何迁西县领导仍敢谎报?显然是为了躲避惩罚,为了戴稳乌纱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谎报岂能得逞!
根据相关报告可知,桃树峪铁矿主要负责人李威等20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蔡宗健等人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显然,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的人,将受到严惩;而主导或参与谎报事故的官员也逃脱不了惩罚。
生命不容漠视,权力不能乱用。依法依规依纪严惩谎报者,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监督举报,最大程度遏制瞒报、谎报、迟报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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