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树利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1年至2013年,王树利任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王树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树利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兴隆台区政府原区长刘士杰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07年至2012年,刘士杰任兴隆台区委副书记、区长,盘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刘士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刘士杰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大洼区政府原副区长王磊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王磊任盘山县发改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某企业在申请项目、争取补贴资金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并向企业索要钱款。2023年7月,王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